第1076章 將軍(1 / 2)

北原修一保持著一個動作,仔細地看著日照提供的第二種合作方案。

好一段的時間,包間裏都沒有一絲的聲音,偶爾從對麵傳來一聲聲女人的歌唱聲。

而這第二條合作條款,日照方迎合了參議的意思,同意說服其他的房地產商,來共同參與建設填海工程,但必須要有明確建工投資規劃!

分時段,填海計劃要在什麽年份,完成到什麽進度工程,參議方要合理安排,根據房地產商的實際情況,而房地產方會簽署有關的責任書,確保總工程要達到何種地步。

如果到最後,房地產商未達成規定時間裏,協議裏所要求的工程進度,那就需扣除企業協議裏規定的工程賠償金額,作為參議方的賠償。

“北原先生,請您要相信,我們企業家想要發展江戶區的心情,所給出的承諾,會寫在協議中,如果違約,受法律約束,給出相應的賠償!”

注解:這裏的賠償,要比之前所提到的保證金,高出不少。

北原修一輕點了下頭,並沒有發言,而是繼續傾聽著麻生夫的訴求。

這為參議態度的轉變,關鍵在於周於峰所擬定的這項條款,完全對這位的胃口。

量身定做!

而麻生夫的語氣,也發生了極大的轉變,從亢奮、激動、不滿,到此刻的“自身為難”與懇求。

“填海這樣的大工程,並不是一戳而就的,它是以年為單位,慢慢發展規劃的,所以我們日照代表其他房地產商的另一訴求,便是在項目初開始的時候,先投入少部分的資金!”

麻生夫繼續說著,當然,這番訴求,他與周桑已經事先討論過了多次。

“房地產商,還是得以自己工地的進度為主,儘快地實現變現,所以隻能先給填海工程少部分的資金投入。

而按照我們房地產的規劃,在89年的時候,房屋就能售賣變現,預計在90年6月的時候,按照協議上的承諾,把大筆的資金,支持到填海項目中。

而這一些,都是要寫進合同條款中,受到法律約束和保護,我們企業方如果違約,那將會是巨額的賠付!

所以,參議,我代表房地產商,懇求您,先給我們房地產一口喘氣的機會,讓我們先蓋房子,快速變現,因為大麵積的地皮,需要貸款來支付的。”

麻生夫的語氣變得哀求,且多次強調法律保護,給對方安全感,話畢之後,雙手放在膝蓋上,向北原修一彎腰懇求,行了島國最大的禮儀。

而這時,麻生夫所提到的兩個時間節點,就是島國經濟崩盤的重要時間點。

這是周於峰將軍的一步棋。

第一項合作,北原修一絕對不會答應的,周於峰清楚,隻有迎合了參議填海工程的要求,雙方的合作,才有合作下去的可能性!

而有了第一次的拒絕,北原修一有了參照點,第二次的合作條款,麻生夫站在北原修一的角度,保證了填海工程的項目,一切就變得順理成章。

參議會考慮填海工程時間的延後,因為有協議作保證,並不會影響最後的規劃發展,而日照方,第一筆開發商的投入金,是極少的,要比第一條合作中,保證金少得多。

諸多房地產商,會共同簽署這一合作條款,但等到真正開始實施填海計劃的時候,其他房地產商,能不能在經濟崩盤的浩劫中活下來,是小概率事件。

參議作為籌碼,把地皮以低廉的價格給了房地產商,最後一旦造成違約,那填海計劃就有很繼續下去,因為很難再拿出籌碼,讓其他投資方接盤。

且北原修一的工作上,有了重大的失責!

島國這不道德,且不顧環境影響的工程,就有機會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