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開庭第一個受審的,就是於子晴。
於子晴其實在早年就知道沈越販毒的事,也知道沈家最大的財政大權其實在沈越的手裏,所以縱然她討厭這個陰狠毒辣的男人,卻從來不觸碰他的底線。
但是她沒想到,她的知情最終還是害了她。
因為知情不報,甚至利用毒資、毒品害人,於子晴終於受到了遲到的懲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即日生效。
於子晴的判決宣布之後,就被相關人員戴著手銬押下去了。
沈錦辰見狀,連忙帶著沈詩詩從旁聽席上離開,一直到外麵才追上於子晴。
“等等,我能和她說幾句話嗎?”沈錦辰幾乎用的祈求語氣,因為上午他看到其他人受到審判之後,家人要求說話通通被拒絕了。
警員的確準備拒絕他,可是於子晴突然出聲,說:“他是歐小姐的弟弟,不信你可以去問歐小姐。”
這個歐小姐,指的當然就是歐少恒的女兒蘇安夏。
現如今,幾乎所有T市的人都知道,歐先生和薛夫人交好,就連省裏的上級都要給歐先生幾分麵子,他們這些底下的人自然也要識趣。
“最多一分鐘。”
警員往後退了一步,卻沒有解開於子晴的手銬和腳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