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打算明天去投軍!”夜幕下,袁寶拉了一下身上略顯破舊的棉襖,低聲向自己的族兄袁坤匯報。
“投軍!你媳婦答應了麽?”正在對著路邊樹根撒尿的袁坤激靈靈打了個哆嗦,差點兒把尿灑在了自己鞋子上。
他身上,也穿著一模一樣的舊棉襖。
雖然天氣已經漸漸開始回暖,但是,同族兄弟倆身上的棉襖,卻得穿到四月中旬,才能換下來交給各自的婆娘拆洗。
否則,在這個乍暖還寒的時候,就至少每人得再添置一件夾衣。
而一件夾衣,連裏帶麵少說都得七尺細布,折合四百餘文錢。
兄弟倆以前在招遠礦洞裏,每天累死累活,頂多也就是三十文的進項。去掉大人和孩子的口糧,將將能免於借貸,怎麽可能還有結餘存下來添置夾衣?
“她不準許,說寧願跟我一起種地墾荒。”大抵是被身上的棉襖捂得有些厲害,元寶又用手沿著大襟將扣絆解開,露出自己汗津津的小腹,“可咱們招遠這疙瘩,地無三尺平,除了那些家裏有好幾百畝地可以挑著種的財主,剩下的人,誰光靠種地能養活老婆孩子?”
“那也是,不過,你可想好了,戰場上,刀箭無眼。”袁坤打了哆嗦,慢吞吞地係好衣服。將手指在樹乾高處蹭了蹭,低聲補充,“你媳婦,是怕你一去不回。另外,雖然張榜的軍爺,答應入伍當天就給發八百錢安家費,可一旦他說話不算數呢,你還能再從軍營裏逃回家不成?!那位楊大帥,我看就不像個講理的。周礦監都投降了,還被他一刀砍了腦袋。”
袁寶聞聽,腦袋立刻搖得如同撥浪鼓,“怎麽會,朱家莊那邊的朱老四,今天下午就把錢帶回來交給了他婆娘。楊大帥帳下的陸將軍,為人很客氣,還特地給他放了一天假,讓他跟家人道別!”
“可他們殺了朝廷派來的周礦監。據說……”袁坤年紀比袁寶稍大,為人也更謹慎,四下看了看,用極低的聲音補充,“據說,他們是偷孩子往外賣,被人抓了個正著,怕朝廷處置,才乾脆造了朝廷的反。如果傳言靠譜,他們自己就是叛逆!”
“朱老四說了,那都是別人栽贓給楊大帥的!”袁寶其實決心已定,隻是想尋找人為自己提供一些支持。聽袁坤越說,與自己期待的方向越遠,忍不住皺起了眉頭,“你想想,楊大帥出身於青州楊家,他可能缺錢麽?賣孩子才能賺幾個錢?怎麽值得他去費那個功夫?”
“這幾年,咱們村子也有丟孩子的。前麵六叔家的小十七,就是在街上走著走著,就被人拉上了馬車,不知去向。”天黑,袁坤看不太清楚對方的表情變化,想了想,低聲補充,“你要投軍,怎麽也得六叔從掖縣回來。萬一他們家小十七,真被找回來了呢。到底是不是有人栽贓楊大帥,還不是問問小十七就能知道?”
“可,可朱老四說,楊大帥就招三天兵,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明知道對方的話有道理,元寶卻不想錯過發外財機會,抬手搓了一下脖子,猶豫著補充。
話音落下,他又苦笑著搖頭,“八百個錢呢,能給我媳婦和娃,每人做一身夾衣了!如今礦上的活,又不能乾了,我靠種地,得幾年才能攢夠這八百文?娃眼看著就大了,從沒穿過新衣服。我媳婦自打嫁過來,也是補丁摞補丁……”
他說不下去了,低著頭,用腳搓地上的尿泥。
其實袁坤先前所說的那些事情,他先前在心裏怎麽可能沒考慮過?
可人這輩子,最怕的就是窮。
以前在礦上做工,雖然辛苦,日子終究還過得下去。午夜夢回,躺在床上,也能幻想一下,哪天自己闖了大運,挖到了一塊狗頭金,藏在褲子裏偷偷帶回家,便能帶著媳婦孩子,悄悄去個沒認識自己的地方做富家翁。
而現在,礦監被殺了,礦洞眼瞅著就荒廢了。自己哪還有挑三揀四的資格?
能進討逆軍拿一份軍餉,好歹是條出路,還能賺到八百文費用安頓老婆孩子。如果不去投軍,恐怕到了明年此時,不用別人來拐,自己就得親手把孩子賣掉,才能跟媳婦兩個,熬過青黃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