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礙事(1 / 2)

宋魂 酒徒 2717 字 3個月前

“小心肝,別搗蛋,吃飯,吃飯!定安縣衙涼爽明亮的二堂裏,知縣張威用朱漆盤子盛滿小魚乾,笑嗬嗬地遞到一隻橘黃色的家貓嘴邊。

正在睡覺的橘貓聞見魚腥味,迅速睜開眼睛,先歡快地叫了幾聲,隨即,低下頭,狼吞虎咽。

“慢點兒,慢點兒,吃完還有,還有!”縣令張威像哄情婦般,滿臉溫柔地叮囑。心中也洋溢著幸福和滿足。

他今年五十二歲,書讀的一般,連考七次,才考中了進士。並且在一乾同年之中,位列倒數第二。

不過,他做官的本事,明顯強於做學問。

五年之前,他被錄用為下縣主簿,正式步入仕途。隨即兩年一個台階,穩穩地從主簿,縣丞,一路升到了知縣,調任定安。

今年,他在定安縣令位置上,又即將做滿兩年。雖然不到規定的三年考核期,但是,也有資格再往上挪一挪了。

縣令升遷,按慣例是換個地方,出任一府州同知。但是,張威更中意的職位,乃是耀州通判。

其中原因有二,第一,耀州距離京兆府近,跟上頭往來方便。

第二麽,則是因為通判這個職位,雖然與同知平級,權力卻比知州還要大。並且屬於中樞直轄官員,無論升遷還是調補其他肥碩官缺兒,都有資格優先。

“慢點兒,慢點兒,阿福,好東西都給你留著呢,吃相不要這麽急!”想到自己前途坦蕩,張威心情就愈發地好,一邊喊著貓的名字,一邊伸手在橘貓的脖頸後反複擼摸。

橘貓的名字叫阿福,跟他的乳名一模一樣。

在張威眼裏,這隻貓是自己的福星。自打養了它之後,自己無論做什麽事情,都順風順水。

至於橘貓從來不捉老鼠,甚至看到老鼠跳上書架,都懶得叫一聲的事實,被張威果斷視而不見,甚至當作“仁義”,來大肆宣揚。

這年頭,會抓老鼠的貓比比皆是,能跟老鼠交朋友的貓,全天下卻隻有阿福獨一份!

做貓,要懂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做官,又何嚐不是如此?

什麽恪儘職守,什麽廉潔奉公,在張威看來,那都是剛剛步入官場愣頭青才會相信的謊言。

事實上,能在官場上玩得轉的,無一不是懂得和光同塵者。愣頭青們,要麽四處碰壁後,慢慢學乖。要麽一輩子沉淪底層,永遠得不到升遷。

所以,對於身邊最近某個聲名鵲起的年輕巡檢,張威一點兒都不看好。

真的以為,憑借一篇曲子詞,就能青雲直上麽?

那是落魄文人的自我安慰罷了,事實上,文章啥時候那麽值錢?

大宋開國以來的曆任樞密使,有哪個是詞填得好,文章寫得漂亮的?

俗話說,半部論語治天下。真的讀書多了,反而未必有本事做官。

至於公務,無論是其轄區內的大小案子,還是鄰裏糾紛,自有專門負責的孔目去處理,哪用得到一個堂堂巡檢事必躬親?(注:孔目,宋代胥吏的統稱。一般縣裏分吏案、戶案、禮案、兵案、刑案、工案六個辦事機構,每個機構設一個孔目。)

你一個從汴梁來的讀書人,哪怕再聰明再能乾,對地方事務和風土人情的掌握,難道能比積年老吏還熟?

眼下沒還沒捅出簍子來,算是走運。

萬一哪天惹了不該惹的人,任你背後站著太學的同窗,也得落個灰頭土臉。

所以,在縣令張威看來,自己手下的這位韓姓巡檢,要麽是讀書讀傻掉了。要麽,就是想撈取一票名聲,就換地方,根本沒打算在定安縣金牛寨巡檢位置上長乾。

否則,此人絕不會放棄官員身份不顧,去搶捕頭和衙役的飯碗。

更不會身為文職,還終日拎著長槍弓箭滿山追野狼。

所謂“有案必破”,“鐵齒銅牙”,聽起來威風,卻都應該是小吏才會獲得的頭銜。

而官和吏之間,卻有一道看不見的天然的鴻溝。

一旦某人給上頭留下了“能吏”的印象,這輩子最大的去處,也就是“少府”“將作”“都水”三監,或者大理寺。

除非他將來某次機緣巧合,能夠立下不世奇功,否則,永遠沒可能出鎮一路,或者入主中樞。

“啟稟縣尊,金牛寨巡檢所弓手張帆,奉巡檢韓青之命,轉了竇家堡竇三娘狀告兒媳忤逆不孝案子,以及該案的原告與被告到縣裏,請求縣尊親裁!”

有些人,就是不禁琢磨。

張威剛在心裏嘲弄金牛寨巡檢韓青少不更事,韓青的名字,就通過主簿周崇的嘴,傳入了他的耳朵。

“婆婆狀告兒媳忤逆不孝?!他不是號稱鐵齒銅牙麽?怎麽芝麻大的案子,忽然要勞動老夫?”張威擼貓還沒擼過癮,皺著眉頭,衝門外抱怨。

“屬下剛才也問過同樣的話,張帆匯報說,他家巡檢以為,自己的職責是緝私捕盜。而替天子牧民,並教化百姓,乃是縣尊的職責。他不敢越俎代庖!”周主簿笑了笑,不動聲色地,就在張帆的原話中,加了一些油鹽醬醋。

“他還知道不能越俎代庖,難得,難得!”知縣張威聞聽,立刻冷笑著撇嘴。

然而,笑過之後,卻遲遲沒了下文。

直到周主簿忍不住在門外輕輕咳嗽了幾聲,才恍然回過神。搖搖頭將手從橘貓頭上挪開,柔聲吩咐,“子瑜,進來喝茶。這裏沒外人,你我不需要如此在乎繁文縟節!“

“是!”主簿周崇周子瑜答應一聲,躬身快步入內。自有丫鬟替他掀開門簾,收拾座位,端茶倒水。

知縣張威捋了半晌貓,自己也有些口渴了。自己先端起茶杯慢條斯理地品了幾口,然後笑著詢問,“卷宗你看了麽?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本官記得,那竇三娘子,不是第一次狀告她家兒媳了吧?!”

“縣尊有過目不忘之才,屬下佩服!”周崇立刻坐直身體,笑著拱手,“不過,上一個兒媳姓李,已經跟他家兒子和離了。這個,姓馮,是他家兒子年前才娶的,成親還不到半年。”(注,和離,宋代離婚。)

“和離?竇三娘肯?”張威立刻從對方話裏,聽出了一些不尋常的地方,本能地刨根究底。

“上個兒媳,是李家寨人,父親是個鄉老,地位不比竇三娘的兄長低。竇三娘既然不念親情,到衙門告兒媳忤逆。”

“李家也舍不得女兒再受氣,直接通過竇家堡的堡主出麵,讓女兒跟他兒子和離了事。”

“成親之前收的禮物和現錢,加倍奉還,陪嫁之物,全都白送給了他兒子”

周主簿乃是經驗豐富的老吏,立刻明白張維想要了解什麽,所以,三言兩語,就將其中關鍵解釋得一清二楚。

“哦,怪不得。賺了一倍,還白撈了一份陪嫁,卻是一筆好買賣!”張威的嘴角又翹了起來,老臉上寫滿了對竇三娘子的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