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延壽之法【感謝“憐風空翼”盟主打賞】(1 / 1)

娘子,護駕! 榮小榮 1515 字 3個月前

一輛華貴的馬車,緩緩行駛在長安街頭。李諾坐在車廂內,趁著沒到縣衙,掀開窗簾,觀察著外麵的一切。這的確是一個類似於華夏古代的地方,馬車一路駛來,李諾透過窗戶,無論是行人的衣裝扮相,還是街邊建築的風格,都是古意盎然,沒有任何現代科技的痕跡。片刻後,李諾放下窗簾,視線回到馬車車廂。他的對麵,一名清冷的女子,將一把長劍抱在懷,目光時不時的望向李諾,但也沒有開口說什。在她的目光掃視下,李諾如坐針氈,這女人渾身上下都寫滿了危險,踢李諾的那一腳,到現在李諾也沒等來道歉。好在下一刻,馬車在“籲”的一聲中緩緩停下,吳管家掀開車簾,笑著說道:“少爺,少夫人,縣衙到了。”李諾如釋重負,第一時間跳下馬車。縣衙門口站崗的兩名衙役正在閒聊,看到一輛車簾上繡有三道雲紋的馬車停在衙門口,那位年長的老捕快眼皮登時一跳,三道清晰的雲紋,說明此輛馬車的主人官職為正三品,要知道,長安縣令也不過五品官而已。不知縣衙今天這是刮的什風,又是吹來了哪路大神?他不敢怠慢,一路弓著腰,小跑上前,恭敬問道:“見過幾位貴人,不知卑職有什地方可以效勞的嗎?”……長安縣衙。公堂之上。長安縣令正在審理一樁盜竊案,就在兩位嫌疑人各執一詞,讓他無法分辨,正心煩意亂時,一位捕快匆匆的從公堂外跑進來,在他耳邊小聲道:“大人,大理寺卿府的人來了……”“誰來了!”聽到“大理寺卿”這四個字,長安縣令連正在審案都忘了,昏昏沉沉的腦袋也瞬間清醒,茫然從椅子上站起來,大腿碰到桌角卻渾然不知,額頭瞬間冒出細汗,腦海中隻有“大理寺卿”這四個字回蕩。隨後,他這輩子的記憶就開始迅速閃回。除了前幾日偷偷去了趟青樓,他近來應該是沒犯什事情,雖說朝廷不提倡官員狎妓,可也沒有明令禁止,再說了,狎妓這點事,也不至於驚動大理寺啊……幾個呼吸的功夫,他額頭的細汗,已經變成了豆大的冷汗。大理寺卿這幾個字,當真是讓長安的官員們聞風喪膽,官大一級壓死人,大理寺卿不僅官職比他大了整整四級,而且是實實在在的手握著他們這些官員的命脈。盛夏時節,公堂上卻冷的可怕。他記得很清楚,他的前任,上一任長安縣令,就是死在大理寺卿手……他今日來找自己乾什?莫不是因為早上的案子,該死的,該死的,一定是他們對那件案子的判罰不滿意,這下完了!他也隻不過是看那姑娘可憐,一時心軟,便刻意混淆了她的罪名,留她一命,現在倒好,反倒給自己惹上了大麻煩。儒聖在上,諸子顯靈,丟了官帽也就罷了,隻希望那豺狼能手下留情,放他一條生路……哎,這怕是不太可能,那豺狼是出了名的吃人不吐骨頭,自己恐怕是活不成了,不知道家人能不能留幾個活口,看在同是儒家子弟的份上,希望那人能放過他的妻兒……他案子也顧不得審了,三步並作兩步,飛快的跑到外麵,心中極度忐忑,臉上還得擠出無比燦爛的笑容,說道:“幾位大駕光臨,下官有失遠迎,恕罪,恕罪……”吳管家笑道:“大人客氣了,這位是我家少爺,這位是少夫人……”李諾看著眼前這位穿著淺絳色官服,一片賠笑的對他們點頭哈腰的官員,一時難以適應。長安縣令,在後世,名義上的級別相當於首都核心區區長,李諾一個小小的科員,連見這種級別官員的機會都沒有,更別說讓這種級別的領導在他麵前點頭哈腰。不等李諾開口,長安縣令便肅然說道:“該死的刺客,膽大包天,竟然敢行刺公子,公子放心,本官定會嚴懲不貸,給公子一個交代……”李諾擺手道:“那倒不必,縣令大人依照律法,該怎判就怎判。”稍微恢複心神的長安縣令詫異的看了李諾一眼,傳言大理寺卿的兒子是傻子,但今日第一次見他,這年輕人生的豐神俊朗,目光清澈有神,怎看都不像是傻子。而且,看樣子,對方似乎不是來找他麻煩的?他摸不清對方話有沒有言外之意,試探問道:“公子想要怎判,斬立決?”李諾不懂這個世界大夏的律法,但正常情況下,死刑不會這草率。這位縣令大人,恐怕是想討好他。李諾搖了搖頭,說道:“依律判罰即可。”見他如此說,長安縣令心中一動,想了想,再次試探道:“依《大夏律》,因鬥遂以兵刃斫射人,不著者,杖一百;若刃傷,刃謂金鐵,無大小之限,堪以殺人者,徒二年……,所以本官判了她徒兩年,公子對此判罰可還滿意,不滿意下官還可以改……”李諾學過古代法律,對於這種遣詞很熟悉,這句法條的大概意思是,用兵刃傷人,即便是沒有傷到受害者,也要杖刑一百,而無論兵刃大小,隻要造成傷口,最低也要判處兩年**。按照大夏律,那女刺客的行為,屬於後者,是要蹲兩年監獄的。而在後世,若以殺人未遂罪論處,恐怕她的刑期還要更長一點。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兩年。那女刺客被判了兩年,李諾的壽命剛好增加了兩天,這其中,會不會有什聯係?這隻是李諾的初步猜測,接下來,他打算驗證一下。李諾想了想,笑著說道:“我不過是受了一些皮外傷,兩年徒刑,是不是有些重了……,要不,還是放了她吧。”吳管家對此沒有說什,清冷女子側目看了李諾一眼,亦是沒有開口。長安縣令詫異的看了他一眼,心道大理寺卿心狠手辣,滿朝皆知,居然生出了一個這善良的兒子,這要是換成其他的權貴子嗣,兩年徒刑算什,那女刺客必然難逃一死,死之前肯定還要遭受一番非人折磨。隨後,他便笑著說道:“公子宅心仁厚,雖然大夏律法規定,以刃傷人需徒兩年,但若是傷者不予追究,也可無罪釋放,下官這就去改。”大理寺卿府的事情,當然要比他正在審理的案子重要,長安縣令讓人將已經結案的卷宗找出來,找出判詞那一頁,重新書寫。李諾時刻關注著《法典》之上的數字。當長安縣令寫到將那女刺客無罪釋放,並且簽字用印後,李諾眼前一花。“姓名:李諾。”“壽命:三日。”他的壽命重新變回三日,而《法典》也無法再被翻開。李諾胸口微微起伏,呼吸略有急促。他壽命的增加,果然和此案的判罰有關!至於兩者之間,具體有什數量關係,還要做進一步的驗證。長安縣令改完判詞,正要讓人將那女刺客提出來,李諾臉上露出生氣之色,說道:“算了,放了她太便宜她了,還是判一年吧……”長安縣令心中無語,卻還是道:“聽公子的……”說完,他換了張判紙,繼續書寫。“姓名:李諾。”“壽命:四日。”當那女刺客的刑期變為一年,李諾的壽命變為四日。而她被判兩年時,李諾的壽命是五日。似乎她每多判一年,李諾都能多活一天。重新寫好判詞,簽好字蓋好章後,長安縣令笑問道:“公子,可以了吧?”李諾道:“一年兩年,不足以消我心頭之恨,判三年吧……”長安縣令深吸口氣,擠出笑容道:“可以,不過,依照律法,傷人罪至多徒刑兩年,判三年的話,刑部和大理寺可能審核不通過……”李諾道:“沒事,你判你的……”看著長安縣令改判三年刑期,李諾發現,他的壽命又變回了三日。似乎,《法典》隻會按照現行的律法來給他加壽命,那女刺客的罪名,最多判兩年,當超過律法規定的最高刑期,判罰是無效的,李諾一點好處也得不到。隨後,他又試了半年,一年半,兩年半……,甚至是死刑,結果發現,死刑和兩年半判罰無效,一年半壽命增加一天,半年不加,似乎一整年之外的零頭會被舍棄……長安縣令揉了揉酸澀的手腕,強撐著笑容,問李諾道:“公子,可以了嗎?”李諾不好意思道:“還是依照大夏律,判兩年吧,真是麻煩裴大人了……”此刻,長安縣令心中的怒火已經到了極致。判了改判了改……合著這紈來縣衙,是來消遣自己的?好歹他也是首都縣令,正五品大員,真以為他怕了大理寺卿?別說,他還真的怕。非常怕。長安縣令臉上笑容依舊燦爛,說道:“沒關係,下官再寫一遍就是了,多大點事……”【ps:新書期更新時間,暫定為每天中午十二點兩更,之後的盟主加更放在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