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大手筆(2 / 2)

他放下酒杯後,又有一名侍者端著托盤走到他的麵前。

這一次,托盤裡放的是一份文件。

溫明遠拿起文件,揚聲說:「諸位,大家應該都知道了,家門不幸,小女剛出生時被奸人以狸貓換太子的方式抱走,直到近日才真相大白,我才找回親生女兒,父女相認,讓我女兒流落在外,是我這父親的無能,與我妻子商量後,我和妻子決定,讓渡百分之五溫氏集團的股份給我們的女兒夜溪,算作我和妻子對我們女兒的補償,今天,請大家做個見證……溪溪……」

他叫了唐夜溪一聲,拿起托盤中的簽字筆,遞給唐夜溪:「過來簽字。」

他的話,令滿場譁然。

不管是在國都夜都,還是在他們這個與夜都毗鄰的城市溫城,但凡是豪門世家,女兒都是沒有繼承權的,這是約定俗成的,與法律無關。

在法律上,不管是兒子和女兒,都享有同樣的繼承權,可越是豪門世家,越是注重家族傳承,家族企業的股份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一定要牢牢掌握在家族繼承人手中。

為了避免公司股份被稀釋,家族繼承人失去話語權,導致家族企業分崩離析,莫說是女兒,就算是除了繼承人之外的兒子,隻有受寵的才能得到極少量的股份,不受寵的,就隻能得到不動產和資金,自己去外麵打拚。

家族的當權人身體還十分健康時,就會寫好遺囑,遺囑的內容自然就是分配遺產。

家族企業、公司股份、不動產,所有這些,都是兒子的。

女兒如果受寵,能得到的,隻有現金、幾棟房產、商鋪,如果不受寵,連房產和商鋪都是糊弄事,給個一兩棟,麵子上過的去就行。

願意給女兒公司股份的家族掌權人,少之又少。

溫明遠和唐水晶有四個兒子,卻一張口就給了唯一的女兒百分之五的股份,百分之五聽上去不多,但絕對是大手筆了。

溫氏集團百億身家,百分之五的股份,不止代表著唐夜溪在簽字之後就是億萬身價,還代表著唐夜溪手中有了一隻會下金蛋的金雞,日後隻要溫氏集團不倒,唐夜溪就能年年拿分紅。

今晚來的賓客,有男有女。

未婚的男人們聽了溫明遠的這個決定之後,看向唐夜溪的目光更熱切了。

而女人們,則是羨慕又嫉妒。

要是她們的父親這麼大方就好了!

唐夜溪也十分震驚。

在這之前,溫明遠和唐水晶並沒和她提過,要讓渡給她溫氏集團股份的事。

她驚訝的看著溫明遠,推辭道:「爸,我不要……」

「為什麼不要?」唐水晶拿過溫明遠手中的簽字筆,塞進唐夜溪手中,「溪溪,這是我和你爸愛你的一片心意,給你了,你就拿著,趕緊簽字。」

唐夜溪猶豫:「這、不好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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