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也沒什麼可以調查的地方了。
大部分的東西已經被一顆雷炸了個粉碎,除了廁所,他似乎也沒有什麼可以調查的場所惹(口語)。
在房間內翻找一圈之後,張峰毫無收獲。
無奈,他走到了門已經扭曲得不成樣子的廁所前。
用力一腳把門踢開,張峰輕而易舉地走進了廁所。
隻見,一張照片被透明膠布貼在了廁所門正對麵的牆壁上。
牆上,用鮮血寫著:我知道你會來,但你似乎慢了一步。
照片上映著的是一把染血的匕首,匕首的下方還寫著一行淩亂的小字-“南大街十二號一單元201。“
麵對他人的挑釁,張峰無所謂的挑了挑眉。
他快步上前,用手摸了下照片上的字跡,黑色的字被張峰的手指抹亂,沾到了照片上。
是墨水!
而且,字跡還沒完全乾透。
這人走了不到十分鐘。
十分鐘,最多是他們剛來,然後擊敗怪物,上到二樓的時間。
怎麼回事?
這不是他提前布置好的場景麼?
又或者說他們之前全猜錯了..給他們設置陷阱的人,強到解決一切隻需要幾分鐘所以,這一切全都在那人的計算之中嗎?
不對假如真是那樣,他也不應該能那麼迅速的離開才是。
而且,為什麼要派一個怪物留在原地堵住他們。
既然在小白的屋子裡裝了雷,又為什麼要在門前放一柄隱形的刀提醒他們這裡有陷阱。
實在是太詭異了。
這一係列的動作完全是多此一舉,就連挑釁都算不上。
除非來到這裡的其實是兩個人。
張峰想到這裡,他突然眼前一亮,他想到了宋毅對待隱形陷阱和怪物的不同反應。
隱形陷阱屬於劇本,而怪物則屬於玩家。
那麼是否可以這樣推論:第一個人殺死了全部的居民,還在大廳中留下隱形陷阱想激起他們的憤怒,最後故意在廁所裡留下線索,等到時機成熟之後就打電話舉報。
可舉報之人沒想到的是..有一個人提前進入了他設計好的陷阱裡。
假設,剛到的那人是為了設下陷阱將他們殺死..他在不知道這裡的居民已經全部被殺死的情況下隻想悄然潛入。
於是輕輕地推開了門,意外留下了地上的痕跡。
這也是為什麼張峰會在地下發現一條很小的新的白色劃痕。
他知道一定會有人來搜索這間屋子,那人在發現了門的缺陷之後,索性在門上做了手腳。
但他沒想到的是,他剛要離開張峰二人便來了。
為了阻擋二人,他召喚了怪物替他阻擋,自己則躲了起來。
等到他們二人離開或者是乾脆等他們被炸死之後,他再跑路。
要是這麼解釋就合理多了。
可為什麼照片上的墨水還沒乾呢。
難道,二人的作案時間隻差了十多分鐘?
又或者,乾脆就是後來者留下了照片在上麵寫下了信息?
不合理啊,後來者留下信息乾嘛,他不是想靠著手雷把他們炸死的麼.張峰分析不出來了,就連目前的想法都隻是推測而已,不實際操作的話,他也無法確定對錯。
總之,實踐出真知。
隻要搜索一下公寓裡有沒有藏人,他就能知道自己的推論有無問題了。
至於不跟著劇情走會被扣除片酬?
開玩笑,都有人想炸死他了,他還在乎個勾八扣片酬啊!
人死了可就什麼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