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頭彪將手巾浸,蓋在臉上,繼續著桑拿房的高溫。
...
雜誌社的三樓,林懷樂的私人辦公室兼臥室中。
林懷樂坐在辦公椅上,看著桌麵上的兩支青狗。
狗是別稱,青狗代表手槍,黑狗則是長槍。
香江最混的時代,已經過去。
字頭出手辦事兒,大多都會用刀,能不用槍,就不用槍。
除了那些把腦袋別在腰帶上的悍匪,才會拿著黑狗打劫金店。
O記也遵循這個原則,誰槍,就打垮誰。
桌麵上的槍,是朗寧M1911,一款老爺槍,經歷了一戰和二戰的洗禮,至今北大兵還在使用它。
前世的時候,林懷樂就使用過這古董槍,出生死,從雨林中爬了出來。
0.45口徑,雖然隻能填裝八發子彈,但11.43毫米槍彈的威力是9mm槍彈無法比擬的。
也是托燈塔的福,整個滇南,都是這種手槍。
畢竟燈塔的和平援助,從來不是藥品和糧食,而是槍支和炸藥。
不過也是,一百塊錢,你用來買饅頭,隻能吃一個月。
要是買把槍,天天都能鮑魚龍蝦。
林懷樂拿起手槍,關上保險,卸下彈夾,拉開槍栓,發現手槍保養得當,但看裡麵的鋼印,應該是從南越流過來的。
「樂哥,這是元寶叔搞來的。」
「子彈比較,隻有二十發,花了八千塊。」
「我想給錢,但元寶叔沒有要,說他跟你以後算。」
長坐在林懷樂的對麵,眼饞地看著另一把槍,裡彙報著買槍的過程。
「嗯!」
「替死鬼吶?」
林懷樂將槍恢復原樣,又看了看槍線,發現磨損並不多,也就在八新左右。
「找了個毒佬,說是豹爺給安排的。」
「欠芋頭彪錢,聽說連老婆都給他了。」
「人現在在塘樓,剛完,迷糊著吶!」長如實說道。
聽到金牙豹也參合進來,林懷樂眉頭皺。
他不喜歡有人知曉自己的計劃,尤其是這樣殺人的勾當。
多個人知道,就多一分風險。
誰能料到,金牙豹會不會一直站在他的後。
這是個要命的把柄!
但金牙豹送人來的時間,卡的很好,是他要手的時候,就算臨時換人,時間上也不趕趟了。
而且林懷樂敢打包票,就算長現在去九龍城寨買人,也不會有人賣給他。
「今天晚上手。」
「你我一人一支槍,不得已,不能開槍。」
「毒佬打個半死,最好都是皮傷,趁著他現在沒有知覺,還能喚兩聲。」
「讓司徒浩南,劉振,鄭天過來,今天晚上他們跟我出去做事兒。」
林懷樂將兩把手槍鎖進辦公桌的屜當中,吩咐長將人來。
長點頭,站起,剛想離開,想到芋頭彪的保鏢人數,遲疑地說道:「樂哥,加上你我,算上那三個小鬼,咱們隻有五個人。」
「有點寡不敵人,是不是多帶點人?」
「我聽飛機說,芋頭彪的保鏢,都是九龍出來的狠角。」
「兩把青狗,我怕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