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女人,每次看她的眼神,就好像想要將她扔到什麽地方一樣嫌棄眼神。.Ъimiξou
十五六歲的女孩什麽看不出來呀?
這樣的眼神就是嫌棄和惡心。
所以,小琴對她始終不放心。
而且當真要走的時候,小琴才知道,並不是坐飛機去國外,也不是坐輪船,而是偷渡。
她們不但要改名換姓,換男孩的衣服,還要剪短頭發,而且還要趁著夜晚,所以小琴死活不同意,並且和林清歡鬨了起來。
而林清歡也沒有想到,這小女孩竟然這麽難纏。
而她也失去了僅有的那一點點耐心。
王秀已經死了,沒有利用價值了。
她沒有必要再替她養著她的女兒。
她將她從那個小院子接出來不過是為了做給王秀的幾個手下看的。
如今那幾個手下已經分散到各地了。
所以,就沒必要在演下去了。
但是林清歡也不可能將王秀的孩子送到她的父親身邊。
因為那樣的話是最不安全的。
也許很多事情最後都會暴露出來。
這對於林清歡來講,也是絕對不允許的。
所以就命令手下將小琴打昏,然後偷渡出國外去之後,將她轉手賣給了西瀆的一個賭場。
等小琴醒來的時候,四周都是陌生的人和陌生的環境。
還有惡魔一般的陌生人。
這其中的折磨,對於一個十五歲的女孩來講,是無法用語言去描述的。
實在是太過於殘忍。
在經曆了幾個地獄般的夜晚之後,她才知道,她是被林清歡賣到這裏供男人們取樂的。
而這異於常人的折磨,讓小琴活不下去了。
不過求死不成,反而遭到一陣毒打。
而就在這裏,她竟然遇到了那一年在她家後院看到的那個向她求助的女人。
那個女人和她做著同樣的事情。
但是明顯的,她似乎已經熟悉了這裏的情況。
而這個女人在看到小琴的時候,狂笑著說蒼天有眼,這就是報應啊。
然後這個女人就將她的媽媽所做的那些惡毒的事情,全部的告訴了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