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如此,她的意誌力也很堅強,不需要任何麻藥就全身上下縫幾百針,連眉頭都不眨一下。
她曾經是美國西點軍校的學生,但因為在校期間和女同學戀愛而被開除,隨後她回到哥譚市,並因為童年時母親被黑幫街頭交火波及而去世的這件事,決定像表哥一樣成為蒙麵義警。
布魯斯對凱特不錯,熱情得很,經常會相互走動以及聚餐,也讓阿福把女兒從英國叫回來,讓茱莉亞幫不修邊幅的凱特操持日常生活。
可蝙蝠俠不是布魯斯,他對蝙蝠女俠並不友好,她剛回到哥譚時吃了不少苦才好不容易才證明了自己,被允許使用蝙蝠女俠的代號,穿上有紅色蝙蝠標誌的戰衣。
但條件是她不能乾涉蝙蝠俠的任何事,她屬於蝙蝠家族的一員,但又不完全是。
這麼說可能有點難以理解,說白了,其實就是她在未經蝙蝠俠同意的情況下,不許玩他的手辦。
蝙蝠俠似乎是把她當作親戚家的熊孩子,就擔心她把誰玩壞了,當然也可能是為了保護她,誰知道呢。
舉個例子,假如某天晚上夜翼或者達米安在街上看到稻草人要搶銀行,那他們可以立刻出手阻止,不需要等蝙蝠俠給予指示。
但凱特不行,如果是她看到了相同的事情,就隻能先通知蝙蝠俠,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就算是稻草人要跑,她也不得出手。
這就是蝙蝠俠能容得下她的條件。
一開始還好,凱特在學習階段還覺得這樣也不錯,但隨著她漸漸習慣了義警的生活,並和蝙蝠俠一起參與了不少『遊戲』後,她漸漸得不到滿足了。
她想要做得更多,做得更好,畢竟就連夜翼都出師獨立了,她卻還要看蝙蝠俠的臉色行事,連侄子達米安的待遇都比不上。
兩人就這方麵發生過爭執,她想要給表哥幫更多的忙,可蝙蝠拒絕了,他不需要幫忙。
規矩就是這樣,愛乾就乾,接受不了就滾。
顯然她沒意識到蝙蝠俠不是布魯斯,蝙蝠不喜歡別人幫忙。
他會帶著助手一起行動,但羅賓更像是他的門徒,如果他們覺得自己學會了在黑暗中生存的方式而想要獨立,那麼就得離開哥譚。
這就是規矩,因為哥譚是蝙蝠俠的城市。
原本要是這樣下去兩人就要鬨僵了,但恰好當時哥譚發生了一些與『惡魔之血』有關的事件,這給了凱特機會。
哥譚市裡什麼樣的瘋子都有,很多人生活在絕望之中,惡魔和部分鬼怪最喜歡這樣的靈魂味道,所以這座城市中神秘側事件一點不少。
蝙蝠俠不喜歡和神秘側有關係的事情,因為這些事情往往不講邏輯。
他不想研究為什麼普通的街頭混混,隻是用注射器給自己體內注射惡魔的血液就會變成猙獰怪物,身高翻幾倍,體重翻幾十倍,DNA完全變化,掌握一大堆類法術能力。
這都太不科學,太沒有邏輯了,他向來對魔法敬而遠之,並且準備叫黑暗正聯來解決。
可聰明的凱特表示自己可以接手這種和魔法有關的案子,以後她來負責哥譚市裡和神秘側有關的事件,蝙蝠俠不得過問。
蝙蝠俠一想,畢竟蝙蝠家族的成員還是比黑暗正聯要親近的,凱特願意這麼分工,也好過把康斯坦丁那賤人弄來瞎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