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年輕人,你渴望帕瓦嘛?(1 / 2)

奧斯維爾e斯賓塞出生於1923年,是英國傳統貴族斯賓塞家族的後裔。

由於出生於名門貴族,所以斯賓賽從小就受到了全歐最好的教育,童年時還通過家族聯誼,認識了亞西福特家族的愛德華,並與他成為了摯友。

由於展現出了出色的生物學天賦,斯賓塞在10歲左右就進入了瑞士大學進修,並認識了跟他誌同道合的第二個好友,比他大5歲的同學詹姆斯馬克思。

到了1939年,16歲的斯賓塞就取得了生物學博士學位,而他的摯友馬克思博士學位畢業後選擇了留校擔任導師,又是在馬克思任職期間,斯賓賽給他介紹了同為博士的貴族愛德華.亞西福特三人至此成為了鐵三角,形影不離。

在其後的幾年中三人經常去斯賓塞家族位於海邊的古堡中避暑,並且大談理想。

也是在這幾年斯賓塞漸漸迷上了優生學理論,認為現代的人各方麵都不夠完善,需要進一步進化,成為超人,才能讓這個世界快速發展。

1945年左右斯賓塞帶著馬克思和他的得意門生布蘭登來到了歐洲,在一處山區中探險,卻因人生地不熟,幾人在茫茫大山中迷了路。

三人走投無路時,被徒步旅行中的米蘭達所救,並將他們邀請到了她控製的村莊內,當斯賓賽了解到米蘭達通過一種黴菌控製了整個村莊後,對此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並萌生了留下來取經的念頭。

他沒有跟馬克思的二人一起回國,而是尊米蘭達為老師留在其身邊打下手,米蘭達也因驚歎於世乒賽的年少有為,將他雇傭為研究助理,帶他研究起了這種黴菌。

斯賓塞賽在村莊住了好幾年,雖然他深受米蘭達研究的啟發,不過讓他失望的是,他發現米蘭達隻想讓她去世的女兒複活,而斯賓賽就想要通過黴菌實現讓人類進一步進化的的夢想。

由於他們的意識形態有衝突,斯賓塞最終告別了米蘭達回到了英國老家,打算自己探索出一條可行之路。

儘管如此,斯賓塞依舊很尊重米蘭達,一直與其保持著聯係,將其視為自己的朋友與導師。

而此時的斯賓塞還是一個妄想著能投身於研究的青年。儘管已經拿到了博士學位,他還是對堪稱無儘的生物學知識渴求著。

正在這個小夥子認真翻看著一些科學前沿的研究時,在他的身後幾個穿著黑衣的軍情處特工正在不斷注視著他。

少年對此一無所知,隻是沉浸在,麵前來自美國的生物期刊上。

“這是真的嗎?如果是的話那也太美妙了。一種居然能夠讓如此龐大的生物保持一定的活性,還能進行寄生的細菌,這是整個生物史上的大發現!”

斯賓塞興奮地說,他麵前的研究報告正是安德魯院士在紐約大學上所做的演講。

這個少年迫不及待的想要把自己的發現分享給兩個好友,隻見他急匆匆的跑出了圖書館,順便帶上了自己的研究筆記。

在背後監視的,探員們互相對視了一眼,點了點頭後默默離開。

他們不知道孟西斯為什麽要讓他們來監視這個看起來人畜無害的小孩,不過身為情報工作人員,服從性是他們必須要遵守的,也是最重要的品質。

目標的動向要馬上向孟席斯匯報。

下午,收到軍情處文件後的亨特看向了窗外。

果然,劇情沒有發生太大的改變,他這隻蝴蝶刮起來的風沒有改變整個生化危機的主旋律。

斯賓塞果然還是像原劇情那樣開始對生物進化癡迷了。這個天才一般的人物在未來創造了保護傘公司,開啟了整個世界的災難之源。

亨特現在在想:如果把斯賓塞他們三個人收集為自己工作,是不是可能以後就沒有保護傘公司了?

這個想法很不錯,亨特嘴角勾起一個微笑。

他準備試試去拐騙一下斯賓塞這個單純的少年。

正在和愛德華一起培養細胞做實驗的斯賓塞打了個噴嚏,這個有這一頭卷發的小夥子揉了揉鼻子。繼續專心觀察著麵前的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