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法官繼續往下讀道:
“不知何時才能歸家,或許我也隻能在您這裡表現出思鄉情怯。”
“但我還記得七年前,您對我說過的話。”
“有的東西,比之鄉情更加重要。”
聽到這裡,林牧野的表情微微一陣觸動。
信上所說,是七年前。
對於現在的林牧野來說,已經十年有餘。
準確來說,是十年零三個月了。
直到現在,林牧野都忘不了那一晚。
十年前,大國科研院。
已至深夜,整個科研院隻剩下了一間屋還亮著微弱的燈光。
屋內,隻有兩個人。
“為什麼一定要去米國?”
“我覺得留在大國,反而是更好的選擇。”
說出這話的不是彆人。
正是林牧野。
十年前的林牧野。
十年前的林牧野,意氣風發,頭上也沒有白發。
整個人看起來,就是一個英姿颯爽的青年。
他的表情之中,洋溢著自信與不羈。
但在那時,沒有一個人覺得他的不羈是壞事,他的狂傲是壞事。
但在那時,沒有一個人覺得他的不羈是壞事,他的狂傲是壞事。
因為他,有資格!
早在十年前,林牧野就斬獲了國內所有的科研獎項。
國外的獎項,更是拿到手軟。
年僅二十幾歲的他,科研成就幾度超越了不少老院士。
被譽為整個大夏的新星。
這個時候的林牧野,是最意氣風發的時候。
“牧野,我理解你的心情。”
“但這個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你的能力和成就我們也有目共睹,但是”
坐在林牧野對麵的人,聲音極為低沉且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