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歐巴,跟我拍照(1 / 2)

林歡喜歡喝咖啡,但是不喜歡喝苦咖啡。

她曾經挽著蕭楚的胳膊,端過剛剛點好的兩杯抹茶星冰樂,遞給蕭楚一杯。

“嚐嚐,很好喝的!”

蕭楚不喜歡甜的咖啡,所以喝了後眉頭微皺。

而林歡,卻喝的很開心。

“我不喜歡喝苦的,人生已經很苦了,為什麽不給生活加點甜呢?”

這句話,在當時蕭楚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曾幾何時,他以為林歡一定都會理解她。就像當初父親忍讓母親一樣,跟她一樣接受母親的無理取鬨。

隻不過,他想錯了一點。

母親餘美麗對父親的時候,因為是一家人,還是手下留情了。

而林歡,在餘美麗的眼裏,不但不是一家人,甚至連塗暖暖的一根手指頭都比不上。

當林歡穿上淺色的旗袍,從試衣間裏出來,站在紅姐麵前時,紅姐就覺得不太自然。

似乎,有哪裏怪怪的。

林歡的皮膚很白,跟淺色的衣服,很搭。

但是旗袍這種代表著中式女人優雅美的衣著,在林歡的身上,卻體現不出那種韻味來。

她百思而不得奇解,正考慮林歡是不是不適合旗袍的時候。

一件青花瓷的旗袍,出現在她的視線內。

古典的青花瓷風,是極少數女人能夠駕馭起來的。

起碼紅姐,就認為自己的身段和氣質是不達標的。

但蕭楚仍然是淡淡的兩個字:“穿上!”

林歡:“……”

她很想掙紮一下,反抗一下。

可迎著蕭楚的視線,她突然間想起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她在蕭家的書櫃裏,曾經看到過一尊很有範的獎杯。

作為設計行業的從業者,林歡一眼就斷定,這是國際設計大賽的金獎。

雖然不知道這個男人是怎麽得到的,但總不可能是大風刮下來的。

想到之前蕭楚給她買過的那些衣服樣式,林歡又一次妥協了。

她進了試衣間,換上了這件青花瓷的旗袍。

等再出來的時候,整個店裏的空氣,似乎都窒息了。

“天青色等煙雨,而我在等你。炊煙嫋嫋升起,隔江千萬裏。”

在瓷器界,有個常識,那就是雨過天青是一種非常難於製作的顏色,瓷器隻有在煙雨條件下才會出現天青色。

而此刻在所有人的眼中,林歡就是一尊上好的青花瓷。

曼妙華麗的旗袍,玲瓏別致的身材,由內而外顯現的女性賢淑、典雅、溫柔、清麗的性

情與氣質,登的上大雅之堂,下得了玲瓏小閣。

似乎世界所有的溢美之詞,放在林歡的身上,都不為過。

蕭楚的眼神中,驚豔和愛意已經難以遮掩。

而他的看法,已經等同於全場的想法了。

紅姐幾乎是衝上去,握著林歡的手左看右看,出口的第一句話就是:“林歡,你真的是美爆了!”

“我要是個男人,我一定撲……”

“倒你”兩個字還沒有說出口,就被林歡給捂了回去。

“好了,紅姐,注意下形象!”

林歡淺淺的提示了下紅姐,紅姐這才收起了因為驚豔而導致的失態。

可還是沒忘了嘖嘖稱奇。

“果然,這個世界上最懂你的人,還是天天睡在你身邊的人啊!”

“你這玲瓏的身段,穿職業裝,簡直是瞎了這幅好身材!”

被紅姐這赤果的眼神大剌剌的打量著,林歡如坐針氈。

可抬眸,卻看到蕭楚手中捧著的抹茶星冰樂,已經送到了她的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