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律師拿起這些合同逐個翻看,半晌,他將合同規整好,“陸小姐,這些合同沒有問題,隻要受贈人簽上字,按下手印,便可生效。”
“好。劉律師,麻煩你在五月五日這一天,聯係這位童小姐,替我祝她生日快樂,並將這些禮物送給她,包括這封信……等她簽好字按下手印後,另一份合同麻煩你寄到陸氏集團總裁辦,多謝。”說著,陸笙將寫有童謠電話號碼紙片遞了過去。
童謠的生日是農曆四月初五,也就是今年的公曆五月五日。
算算日子,距離童謠的生日隻剩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了,可她卻等不到那一天了。大概,這會是她今生送童謠的最後一份生日禮物。
童謠走之前說過,她大概會在四月下旬到五月中旬之間回來。
陸笙祈禱著,她最好晚一點回來。
不然要是不巧的趕上她出事的當天,以童謠那個感性的性子,怕是要直接隨她去了。
劉律師將這些合同以及信件重新裝進文件袋,放進自己的公文包裡,而後一邊喝著咖啡,一邊跟陸笙閒聊了幾句。
他們認識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起初,劉律師是為陸氏集團打過官司的,因此陸笙有了他的名片。
但第一次聯係他,還是為了童謠。
她一直打算在童謠生日那天,為她送上大禮。為了搞這些合同,她便跟劉律師聯係的密切了些。
沒想到,最後送禮她也沒機會出麵了,隻能讓律師代為送禮。
好在,這個律師是信得過的。
……
從咖啡廳出來,已經是中午了。
陸笙看著刺眼的陽光,心中不禁感慨,不知道自己還能再見到幾天的太陽。
她一共隻寫了兩封信,目前已經都安排妥當了。
原本,她還想著也給霍沉留一封信的。但又怕霍沉看到信件會緬懷自己,餘生都活在痛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