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做得很好。
如今,富倫家的大事小事他都能說得上話,而這些年來奉上的大筆金銀,也令得族中不少人視布祿什為主。
他已經打算好了,再過上個三五七年,將白霜城該拿都拿夠,他便回去昌黎本家榮養,順便拿
下那族長之位,再將自己看中的幾個人安置在他看中的位置上,過後,便能清閒度日了。
事情也果如他的安排,進行得非常順利且隱蔽。
如果莽泰那丹不曾出現的話。
這個邊軍左帥就像是從天而降一般,突然一天便壓在了布祿什的頭頂,哪怕他布祿什是富倫氏的嫡枝、是南境親王,他在邊軍中的某些號令,眼下亦有至少四成的人不會聽。
手裡的兵不聽話,則這座由兵把守的城,很快也會變得不再聽話了。
布祿什忍耐將近兩年。
然而,他越是退讓,對方便越是囂張。眼下事態已經嚴重到了他無法再退的地步,而昌黎的那些蠢貨除了知道跟他要錢,一件經正事都辦不好。
直到現在布祿什都不敢相信,富有天下、權勢滔天的富倫氏,居然想不出一點辦法來讓太子殿下獲得老皇的重視,反倒將赫哲家的小崽子給顯了出來。
這是拿著自個家的真金白銀,去替彆人家養孩子,且還養出了一頭白眼兒狼?
雖然布祿什素來視宋人如豬狗,但有時候他也必須承認,這個老得牙都快要掉光了的族群,還是流傳著一些很有道理的話的,比如:
為他人做嫁衣。
布祿什覺著,他在白霜城的這些年,都在這句話裡了。
身邊漸漸地沒有了聲息,布祿什麵無表情地停下腳步,四顧而視。
侍衛們都沒跟上來。
他已經走到了後宅附近,此處的布防皆為金刀暗衛,銀刀侍衛卻是無令不得擅入的。
此時,四下裡靜寂無人,早開的春花亦隻在那東風裡悄然盛放,倒是不遠處的垂花門後,傳來了一陣細碎而迢遙的笑語。
布祿什想起,長女珍珠今天在家擺宴,請來了不少要好的手帕交,花真那丹也來了。
他站了數息,垂在身側的手慢慢握緊,仿佛下一息那隻拳頭就會舉起,向他的暗衛傳下號令,一舉打破那束縛了他近兩年的某種“規矩”。
然而,他的拳頭到底還是鬆開了。就如他這個人,最後也總會不得不屈從於某種“規矩”之下。
背著兩手,淡淡地掃了一眼垂花門的方向,布祿什自垂花門前行過,轉向東行。
穿過數道回還往複如迷宮的小巷,再走過一片大得有些過分的沙地,一座兩層小樓便突兀地出現在了他的眼前。.
姚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