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廕中書,明日廕錦衣。金吾之堂口皆乳臭,誥敕之館目不識丁。如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魏希孔及其甥傅應星等,濫襲恩廕,褻越朝常,大罪十三。
用立枷之法,戚畹家人駢首畢命,意欲誣陷國戚,動搖中宮。若非閣臣力持,言官糾正,椒房之戚,又興大獄矣,大罪十四。
良鄉生員章士魁,坐爭煤窯,托言開礦而致之死。假令盜長陵一抔土,何以處之?趙高鹿可為馬,忠賢煤可為礦,大罪十五。
王思敬等牧地細事,責在有司。忠賢乃幽置檻阱,恣意搒掠,視士命如草菅,大罪十六。
給事中周士樸執糾織監。忠賢竟停其升遷,使吏部不得專銓除,言官不敢司封駁,大罪十七。
北鎮撫劉僑不肯殺人媚人,忠賢以不善鍛煉,遂致削籍。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而忠賢之律令不敢不遵,大罪十八。
給事中魏大中遵旨蒞任,忽傳旨詰責。及大中回奏,台省交章,又再褻王言。毋論玩言官於股掌,而煌煌天語,朝夕紛更,大罪十九。
東廠之設,原以緝奸。自忠賢受事,日以快私仇、行傾陷為事。縱野子傅應星、陳居恭、傅繼教輩,投匭設阱。片語稍違,駕帖立下,勢必興同文館獄而後已,大罪二十。
邊警未息,內外戒嚴,東廠訪緝何事?前奸細韓宗功潛入長安,實主忠賢司房之邸,事露始去。假令天不悔禍,宗功事成,未知九廟生靈安頓何地,大罪二十一。
祖製,不蓄內兵,原有深意。忠賢與奸相沈紘創立內操,藪匿奸宄,安知無大盜、刺客為敵國窺伺者潛入其中。一旦變生肘腋,可為深慮,大罪二十二。
忠賢進香涿州,警蹕傳呼,清塵墊道,人以為大駕出幸。及其歸也,改駕四馬,羽幢青蓋,夾護環遮,儼然乘輿矣。其間入幕效謀,叩馬獻策者,實繁有徒。忠賢此時自視為何如人哉?大罪二十三。
夫寵極則驕,恩多成怨。聞今春忠賢走馬禦前,陛下射殺其馬,貸以不死。忠賢不自伏罪,進有傲色,退有怨言,朝夕堤防,介介不釋。從來亂臣賊子,隻爭一念,放肆遂至不可收拾,奈何養虎兕於肘腋間乎!此又寸臠忠賢,不足儘其辜者,大罪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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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上文主要就是楊漣參魏忠賢的二十四條大罪,內容不知各位讀者大大能夠看明白多少喲?其實小絕看這篇文字的時候也是看了很久,前兩遍說實話沒怎麽看的懂,後來查閱了一些資料以及看了他人的分析後,才明白了,嗬嗬......古人的文字,有時候就是這麽難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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