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群眾有多麽瘋狂呢?紐約和波士頓、華盛頓的群眾表現的還很克製,可能因為這座城市的居民有更多機會見到他,費城——費城人簡直是“瘋狂”。他們在費城的婚宴一度混亂,因為幾乎所有人都想跟他倆說話。能來參加婚宴的都是費城的知名人士、頭麵人物,見多識廣,可他們仍然對肯尼思和她十分上頭,女賓都想跟她成為密友,男賓都想結識肯尼思——結識,而不是攀談。
被眾星拱月的感覺非常棒!而因為人人都想跟他們說話,以至於他們周圍全是人,以至於居然有人激動得當場暈倒了。
他們在將近午夜的時候到了林肯紀念堂。
“還記得我們第一次約會嗎?”
張文雅點點頭。
“那時候你還是個孩子。”
啊,說的什麽話!她抱著他手臂,結實的手臂很有安全感,“我還是個孩子,你是什麽人?大灰狼嗎?”
他微笑,“記得提醒我給你買一件帶帽子的紅鬥篷。”
林肯紀念堂一點也沒有變化,跟幾年前的夜晚一樣,隻是現在除了他倆之外,再沒有其他人。
四下寂靜,隻有燈光。
“為什麽?”
“什麽為什麽?為什麽帶你來這裏嗎?”
“對。我想沒有誰第一次約會是來林肯紀念堂。”
“對。”他瞥她一眼,“我讓你留下了深刻印象嗎?”
噢。“那當然。”
他頗是得意,“瞧,我就知道你會喜歡!”簡直想為了幾年前的自己點讚!
站在林肯紀念堂的台階之上,遙遙可見前方國會大廈的圓頂。很神奇,剛到美國的時候張文雅怎麽都想不到會跟……會認識這個國家最有名的總統之子。世界真奇妙呀。
肯尼思們的妻子們都說,跟這個家族的男人結婚,意味著你就成了這個家族的一員;跟這個家族的女人結婚的女婿們也一樣,可能隻有安德魯·科莫除外。
你很難從這個家族獨立,不是因為你不想,是很難,你改不改夫姓都會被人當成“肯尼思太太”,也隻有她稍微特別一點,她多了一層身份,美國的王室迷們堅持認為她不應該是“肯尼思太太”,而仍然是“queenofzhou”,所以現在還是很多人稱她“陛下”,或者折中一下,稱她“張太太”。
男人絮絮叨叨說他對她一見鍾情,他回了酒店一直在想她,於是他想一定要約會她。
他說的熱鬨,冷不防張文雅問:“你沒有想過我可能有男朋友嗎?”
嗬,何止想過,他當晚便馬上找人打聽她的情況。
“沒想過,但就是有男朋友也不是問題,我喜歡你,我相信我一定比你的‘男朋友’更好、更適合你。”
這麽自信。他確實一直是很自信的,自信的人總是更迷人。他的回答自信又霸總,她也很喜歡。
回了家,各自洗漱,張文雅洗漱後進了臥室,肯尼思拿過毛巾給她擦頭發,動作很溫柔。
沒說話。
擦乾頭發,毛巾隨手扔到床邊的臟衣筐裏。
一個冰涼涼的東西忽然圍上她脖子。
“是什麽。”她抬手摸著。是條項鏈。“怎麽又送我珠寶?”
“今天是我們結婚兩個月紀念日。”
咦,好像是哦,今天是七月二十一日。
“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紀念日,honey,遇到你,我的人生才有了意義,真正的意義。”他溫柔的從背後抱住她,細細親吻她的脖頸、肩頭,“你帶給我幸福,我也希望能帶給你幸福。這就是結婚的意義,對嗎?”
“這樣不好。”
他驚訝,“怎麽不好了?”
“你現在想著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紀念日,但幾年,也許幾個月之後你就不會這麽想了。做不到的事情不要承諾。”
“你不相信我對你的愛?”
“不,我覺得你可能很快就對‘紀念日’的事情失去興趣。”她故意歎氣,“那樣我會失望。”
他無端有些緊張,“你會失望,然後呢?”
“不知道。”
他想了一下,“你在擔心我的愛會——會減少?但愛不會減少,隻會變質。”
她笑,“是嗎?你的愛變質過幾次?”
擱這兒等著呢!
肯尼思決心不上當,“對你,mylove,永不。”
挺機智的,張文雅決定放他一馬。
她取下項鏈,是一條閃閃發亮的鑽石項鏈,沒有大克拉的鑽石,鑲嵌的很精致。收到禮物當然很快樂,愉快的將項鏈放在床頭櫃上,躺平,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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