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雅幾乎沒有聽見小廣場上群眾的歡呼聲。
他的親吻難道跟以往有什麽不同嗎?好像沒有,已經很熟悉他的親吻,早就沒了新鮮感,可今天,他吻的特別……含情脈脈?激動興奮?她說不好,但這個吻很美妙,又把她吻得氣喘籲籲。唉,男人總是能掌握主動,什麽時候能讓她掌握一次主動呢?
她胡思亂想。
終於,他鬆開她,結束了這個悠長又甜蜜的吻。
再次向外麵的群眾揮手三十秒。
隨後,她被帶回房間。
呼!現在才算結束了結婚典禮。
廣場酒店的婚禮招待酒會從下午兩點開始,由泰德叔叔和埃塞爾嬸嬸主持,新郎新娘不出席招待酒會。
新郎新娘在樓下會議廳跟雙方親屬拍照,拍照之後上樓休息幾小時,以準備晚上的婚宴。新婚夫婦住在廣場酒店的皇家套房,有單獨的電梯直達頂樓皇家套房,還有套房的專屬管家、專屬廚師,但新婚夫婦有自己的管家和廚師,沒有用酒店提供的服務。
上了樓,張文雅終於能脫下沉重的婚紗了。這身婚紗重量可不輕,再怎麽也得有好幾公斤重,為了拍照,又戴上六米六的長頭紗,別說,拍出來的照片真的很好看。就是肯家的親戚太多了,多到必須分批拍照,把他倆都累得夠嗆。
婚紗不悶,挺透氣的,儘管是長袖也不悶,就是釘珠太多,導致很重,這種一生隻會穿一次的衣服造價不菲,還非常費工時,隻能穿一次好可惜。
肯尼思便過來抱住她的腰,“不,你誤會了,怎麽會隻穿一次呢?將來我們的女兒結婚可以給她穿。”
哈!狗男人想的還挺長遠的。
“女兒?在哪裏?”張文雅故意問。
他自信的很,“總會有的。”
婚紗下沒有穿緊身胸衣,隻穿了一件半杯的白色緞子無肩帶胸衣,白色真絲襯裙。助手們已經將婚紗拿走,衣櫃裏掛著她今晚要穿的禮服。
肯尼思已經脫了白色禮服西裝外套,解了領結。他穿白色也很英明神武,有一張英俊的臉和一副運動員身材,穿什麽都會很好看。
將她抱在腿上,親吻她的耳朵、脖頸、肩頭,“我們現在是夫妻了。”
“嗯。”
“你怎麽一點都不激動?”
儘說欠打的話!
“我好累。”蹭蹭他的臉。
“哎呀!你是很累了,你要去洗澡嗎?”
“不想動。”她攬著他的脖子,懶洋洋的。
眼皮打架,婚禮的興奮勁兒過去了,早上又起得太早,現在……困了。
他難道不累嗎?他早上不知道幾點起來的,男人就好一點,沒有那麽多程序,不過他好像也有化妝?至少修了眉毛吧,聽說還修了指甲。
美甲師大概太緊張了,給她做指甲的時候說了很多話,說男人也要修指甲的,指甲要修剪整齊、拋光,對那些常做體育運動、騎馬或是打獵的有錢男人,手部保養也很重要,有錢人的手掌怎麽可以跟乾體力活的大老粗一樣長著厚繭呢?繭子是有,代表你在體育運動上花了很多時間,有錢有閒的男人才如此,但不能太粗糙。
有道理。
她拿過他的手,翻過來看他的掌心:有一些擼鐵的薄繭,幾乎摸不出來。
他有點莫名其妙,“為什麽看我的手掌?”
“沒什麽。”她打了一個嗬欠。
忽然騰空,原來是他抱著她站起來,徑直進了浴室。
“要一起嗎?”她好奇的問。
肯尼思自動把這句話當成了邀請,喜氣洋洋的說:“當然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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