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個英姿颯爽的年輕女人。
查理小心拉過張文雅的馬韁繩,“米蘭達。baby,這位是米蘭達·瑪爾斯。米蘭達,這是我的女朋友,阿妮婭·張。”
“你好,米蘭達。”張文雅落落大方。
“你好,阿妮婭。查理把你藏起來了,你沒發現他沒有讓你見過他的朋友嗎?”
張文雅便看著查理。
查理神態自若,“她當然見過我的朋友,不過她不喜歡太熱鬨的派對,你說是嗎,baby?”
“我是不太喜歡,你們美國人的派對不適合我這個中國人。”
米蘭達一挑眉,“你喜歡什麽呢,中國女孩?”
“你指什麽?”
“娛樂。”
“看書,我是說,看。聽歌。看電影。”
“這都是一個人的消遣。你不喜歡人多的場合嗎?”
“看情況,比如我就很喜歡拍賣會。”
米蘭達爽朗的大笑,“你很有意思。現在天氣冷了,不適合騎馬,等到春天我們會有馬球比賽,希望你儘快學會騎馬,這樣才能參加比賽。查理,快點教會她。”
米蘭達隨後瀟灑的走了。
這個女人真強勢!把查理指使的像球童,查理居然沒說什麽。
張文雅驚異的問:“她是什麽人?”
“聽她的姓就知道了,瑪爾斯家的人。”
“她多大了?看上去很年輕,但仔細一看又不太年輕了。”
“比我大幾歲,三歲。”
那就是1960年出生,今年三十六歲了。
“是你的朋友嗎?”
查理居然有點扭捏,“算是吧。我十幾歲的時候迷她迷得不得了,不過她始終覺得我是男孩。”
嗐,理解理解,男孩嘛,總是會被年長幾歲的女孩吸引,少年剛知道男女有別的時候,成熟美麗的鄰家姐姐就會是他們的夢中情人。
——等等!這豈不是現在的克裏斯?
克裏斯告白之後,她一直沒有多想,隻覺得少年嘛,啥都不懂,居然敢告白。現在想想,才恍然克裏斯都快十八歲了。現在孩子早熟,十幾歲便知道“like”或是“love”壓根不是什麽稀罕事。
噯!不知道她有沒有傷害到小朋友?現在開學了,克裏斯也已經到哥倫比亞大學入讀了,上次他們還是暑假的時候見麵的,都是為了工作,克裏斯認真工作賺零花錢,還告訴她他正在攢錢買鏡頭。張文雅想讚助他幾元,他堅持不要。
嗐!小朋友還挺有自尊心的。
不過因為認識他的時候他還是個半大孩子,張文雅俺總是沒法把他當成“男人”看待——還沒成年呢!
米蘭達出身豪門,自信飛揚,長得不能說很美,但很自信,會吸引少年查理也再正常不過。不過按照米蘭達的性格,一準看不上查理。
於是她問:“米蘭達是覺得你不怎麽樣吧。”
查理聳肩,“是啊。你還想再跑幾圈嗎?”
那就再跑幾圈吧。
接下來跑的稍微快了一點,不過還是算很慢。米蘭達也隻在馬場跑圈,沒有跑遠,她就跑的很快,張文雅跑一圈,米蘭達已經跑了兩圈。
查理說米蘭達二十多歲的時候是專業級別的賽馬選手,還參加過職業賽馬比賽呢,贏了一些獎金,不過她的興趣很快消退了,大概是覺得沒有什麽挑戰性了吧。
有錢人就是這樣,沒有挑戰性了興趣便減退了。
其實,戀愛也是如此。
她和查理保持著一周隻見幾次麵的頻率,這是很有必要的。第一是要讓他養成定時約會的習慣,第二嘛,當然是不能一下子就變得太親密。他倒是想天天見她呢,且讓他想著吧!
如今她回了哈佛,一周也就頂多隻能見兩天,約好了這周她來紐約,下周他去波士頓,憑什麽隻有她跑來跑去呢?他要是現在都不願意為了見你跑來跑去,談什麽將來?
她都做好了準備,查理要是拒絕去波士頓,她就請他圓潤離開。還不錯,查理馬上答應了。
至於米蘭達說查理沒有介紹朋友給她認識,其實也介紹過的,不過查理現在不是幾年前那個吃喝玩樂花天酒地的花花公子了,一些狐朋狗友再也不來往,派對去的也少,暑假的時候帶她參加了幾次宴會,但因為她每天累得不行,隻有周末能好好放鬆一下,對宴會興趣不大,他後來也就全推了。
宴會這種事情嘛,要是你願意的話,一年365天能夠每天都有宴會,去的多了也沒有什麽意思。
當晚回了曼哈頓,華爾街公寓。
躺在浴缸裏才發現騎馬的後遺症:她渾身酸痛,胳膊腿都疼。
肌肉酸痛是該用熱水還是冷水來著?她忘了。熱水泡著也不舒服,怎麽都難受。
草草洗了,裹著浴巾出來,走路姿勢有點別扭。
查理壞心眼的悶笑。
這個人壞透了!
“你笑什麽?”怒瞪他一眼。
“是不是渾身酸痛?”他悶笑著問。
“你怎麽知道的?你又不會渾身酸痛。”
“以前——反正沒怎麽騎過馬的都這樣。你今天騎得時間太久了。快來,我幫你捏一捏肌肉。”
“你會嗎?”
“當然會了。快來,趴下。”
張文雅倒在床上,臉朝下趴著。
查理倒真像是學過按摩,給她搞了一套馬殺雞,捏得她哇哇大叫,又疼又爽。
“你喊成這樣,樓下會以為我在謀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