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一男一女根本不理。
路邊經過的人都以為她們是小情侶吵架。
那倆人力氣很大,眼看就要把她拖上車。
若不是淩玖玖及時出現,後果不堪設想。
因為要錄口供,淩玖玖和陳知之也需要跟著警車走一趟。
她剛要上車,人群裡突然衝出來一個人,擋在她麵前:
“警察同誌,我跟她們一起去吧,我全程目擊,可以為她們作證!”
路燈下,淩玖玖抬頭看著那人的臉,怔住了。
是夢麼?
不是……
嗬嗬。
陳舟。
這一世,竟提前兩年遇到了陳舟。
現在他應該剛大學畢業,剛剛開始考研吧。
他比印象中要清瘦一些,也土一些。
但他依然那麼……精明。
該見義勇為的時候他站在人群裡旁觀,現在沒危險了,圍觀者都散了,他站出來。
他天生精於算計。
淩玖玖看著那張臉,以及那曾經極熟悉、極眷戀的眉眼,思緒一下子飄出去很遠。
上一世,陳舟跟她做過半年的鄰居。
那時她的收入稍微穩定了些,可以不用跟人合租了,跟媽媽在遠郊區租了一間一居室。
陳舟住隔壁。
起初在樓道裡遇到,並不會打招呼,直到有一天,陳舟牽著一隻狗來敲門。
“你好,我是你的鄰居,502的,我要回老家幾天,我的狗實在是沒地方安置,我見你家有老人天天在家,能不能幫幫忙,每天幫我遛一次狗就行,順便喂它兩頓狗糧,我付費,這是我家鑰匙。”
淩玖玖看著那把鑰匙,心想,第一次認識,就把鑰匙留給陌生鄰居,自己這麼值得信任嗎?
她剛要拒絕,媽媽卻被那隻小狗吸引了,已經笑著逗起了狗狗。
媽媽難得那麼開心。
她遲疑了一下,接過了鑰匙。
“幾天?”
“七天。”
陳舟千恩萬謝的走了。
後來,他們順理成章的成了好鄰居。
那隻叫妞妞的狗,似乎成了雙方共同的寵物,陳舟負責狗糧,她和媽媽負責遛。
越來越熟以後,她知道陳舟在備戰考研,已經考了兩年。
考研黨沒有收入,雖然有家裡的支持,但肉眼可見的節省。
她那時曾經疑惑過,一個學生,省吃儉用的,為何還要養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