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黃的路燈,映著密不透風的雨幕。

近旁兩個散步的人為了避雨,奔跑著進了亭子。

那邊步道上有一個人緩緩走來,一邊走,一邊伸展雙臂仰頭望天。

等走近亭子,那人乾脆停了下來,一邊看著天,一邊喃喃自語,似乎在享受雨的洗禮。

這怪異的舉動讓亭子裡的幾個人都在輕笑。

有個男的說了句:

“這人怕不是個神經病吧。”

一個穿大花裙子的大姨憐憫的說:

“就是不正常,聽說腦子磕壞了,也沒人管,怪可憐的。哎!進來避雨!”

大姨說著,大聲招呼那個人進來。

一個牽著小狗的中年男人說:

“快彆叫了,多臭啊,進來咱們幾個沒地方站了。”

借著燈光,淩國誌覺得那個人的身影莫名熟悉。

衣服很破,絲絲縷縷的,應該也不會很乾淨,離十來步遠就能聞到一股難聞的餿味。腳上穿了兩隻不一樣的鞋,一隻女士涼鞋,另一隻似乎是隻男士皮鞋。

頭發結成了一塊一塊的,有的地方還露著一大塊頭皮。

嘴裡還喃喃自語著,語氣頗為激憤。

那個人突然轉身,麵對著亭子,恰好一道閃電劃破夜空,淩國誌在那電光煞白的一瞬,看到了一張熟悉的臉的輪廓。

他難以置信的看著那人,手裡的旅行包啪嗒一聲掉在地上。

鄭落梅?

不不不!

不可能。那麼愛美的鄭落梅,那麼風情萬種的女人,怎麼可能是這個樣子。

聽淩春曉說鄭落梅神經了,為了證明自己已經跟鄭落梅劃清界限,他故意沒有多問。

他往前邁了兩步,努力想看清那人的臉。

走近了,隻聽那人口中似乎在背誦什麼。

他又大著膽子走近兩步,終於聽清了,聲音的確是鄭落梅的。

也看清了,沒錯,是鄭落梅。

“一九五七年冬天,農村裡展開了大辯論。

在一次辯論會上,有個社員要退社。

這時候,一個白發的老貧農站起來手指著他說:“老弟啊,你忘本啦!”

樹老根多,人老話多,莫嫌老漢說話囉嗦。

你錢大氣粗腰杆壯,又有騾馬又有羊,

入社好像吃了虧,窮人沾了你的光。

手拍胸膛想一想,難道人心喂了狼?”

……

這段內容他有印象,是他們那一代人小時候學過的一篇課文。

鄭落梅背得鏗鏘有力,慷慨激昂。

背了一會,仰頭衝著天,張開嘴,喝了兩口雨水,笑兩聲,又重新開始背。

淩國誌傻傻的站著,他站的位置在亭子邊緣,身後一個避雨的人見他衣服都被打濕了,就問了一聲:

“哥們兒你認識這個瘋子?”

淩國誌連忙擺擺手,退回到亭子裡,嘴裡木然的說著:

“不認識……不認識,我認識一個瘋子作什麼,我就是好奇她在說什麼……我不認識她。”

而雨幕裡的鄭落梅忽然轉過身,抹了一把臉上的雨水,衝他燦然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