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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開始變有錢,是在孟昭青13歲的時候。
全家搬到了安州,媽媽的生意越來越好,爸爸的應酬越來越多。
他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身上的零錢越來越多,身邊的小孩也越來越多,聽到的好聽話也越來越多。
他慢慢變成了一個紈絝。說是官二代也行,富二代也沾邊。
十來歲的少年心裡很清楚,錢是個好東西,沒有錢他狗屁都不是。
慢慢的,他習慣了用錢解決生活中遇到的一切問題。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他決不浪費腦細胞。
在決定向自己的父親和那個野女人宣戰的時候,他先花了一筆錢,讓人跟拍鄭落梅。
可是後來,拿著拍回來的照片,她犯了難。
這個鄭落梅,他一點線索都沒有,就算有照片,好像也沒什麼用。
親媽對鄭落梅也所知有限。
但在親媽的指引下,他聯係到了江秋映,江阿姨告訴她,淩玖玖那裡有一些關於鄭落梅的錄音。
於是,在拿到淩玖玖給的錄音後,他一下子就有了靈感。
不知道那個小姑娘是怎麼弄到錄音的。
但,錄音可真是個好辦法。
可怎麼安放錄音筆呢?這是個難題。
他想去問淩玖玖,但又怕被嘲笑,去請教一個小屁孩怎麼抓小三,他不要麵子的麼。
自己比那孩子多吃七八年飯,也不是白吃的。
於是他又花錢,讓人在父親的新家附近晃悠了幾天,摸準了這一家人的出行規律。
然後,他找到了那個家裡的保姆。
保姆是個五十多歲的大媽。
保姆每天上午送完孩子會去菜市場。
於是他特意跟父親的司機借了車,在那個菜市場偶遇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