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20萬開店。”

“還是先生兒子吧。”

……

淩國誌哪想到,一句葷話而已,把他坑慘了。

當晚,淩國誌經曆了一番激烈的床上運動過後,還是不顧鄭落梅溫柔挽留,回了家。

這段時間特殊,他必須給妻子起碼的體麵。

可是這個舉動在鄭落梅眼裡,意義可就大了。

鄭落梅了解男人,他們對權力的欲望比對女人的欲望更強烈。

現在升職的事還沒辦成,淩國誌就已經把天平傾向家裡了。

若是事辦成了,淩國誌一定會牢牢抱著副市長這條大金腿,再圖下一步升遷。

職位越高,淩國誌就越不可能跟江秋映離婚。

而她,鄭落梅,到時候彆說嫁給淩國誌了,隻求他麵對新的鶯鶯燕燕時,不要喜新厭舊就燒高香了。

想到這裡,她簡直抓心撓肝的。

這一年真是時運不濟,丟了老孟這個金主,挨了頓打,丟了在市裡的工作,現在連淩國誌也要抓不住了。

其實現在隻要江秋映鬨起來,她跟淩國誌的事一公開,淩國誌就不得不作選擇。而她,就有信心收服淩國誌。

可是,江秋映怎麼不鬨呢。

她都說那麼明白了,【淩國誌外麵有人】。

隻要江秋映隨便翻翻淩國誌的手機,都能發現貓膩。江秋映難道不偷著查淩國誌手機?

就算不看手機,聞味總會聞到什麼吧,她屋裡這麼香,淩國誌也沾了一身香味,江秋映是不是鼻子有問題?

一般的女人,聽到個風吹草動都要鬨的。更厲害的像孟局長家那位,直接撲上來打。

江秋映卻一點水花都沒有。

偏偏這事她還不能出頭鬨。

今天白天剛跟江秋映漏一丁點消息,淩國誌晚上就來罵人。如果她再鬨,恐怕淩國誌會堅信她故意壞他好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