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2 / 2)

張元慶柳婷 官嫂 661 字 4個月前

周國興拿出了一張單子,上麵有人簽字。

張元慶一看,上麵寫的是常溪縣政府辦公室。當然那幾個領導不知道是誰,可是有這個簽字,證明當時對口單位就是縣辦公室。

張元慶二話不說,就打電話給了常明雲:“常縣長,不好意思打擾您了,有件事想要向您彙報一下。我現在在果子村鄉村振興,無意間在一個老鄉家吃飯,發現一張簽單,是你們縣政府辦公室的。老鄉也很客氣,說從來沒有見過大領導,也不想要這個錢,就想把這單據裱著,說是當做墨寶。我一看,這哪行啊。這給人家看到了,還不知道咋回事呢。你說是吧常縣長。”

常明雲一聽就明白是什麼情況:“元慶,你把單據拍一張照片,我找人把賬先結了。你說得對,這種墨寶還是不要留了,沒有什麼價值。”

張元慶寒暄兩句,然後掛了電話,拍了照片過去。

沒一會時間,幾千塊錢就轉到了手機銀行。

周國興見狀,摸了摸下巴:“你這後生真是搭棚子賣繡花針——架子不小嘞,一個電話能夠打到縣長那裡?”

“不管怎麼樣,錢不是給您要過來了?現在信了吧。不過等會吃你這隻雞,我可沒打算打條子,這算您送的。”張元慶笑著說道。

他也從身上掏出了一包香煙,給周國興發了一根。

周國興端詳了一下香煙,然後饒有興致地盯著他:“我老周喜歡跟有本事的人打交道,你跟我說說,剛剛你和縣長說話是啥意思。怎麼又扯上墨寶啥的,我聽著都是糊鬼的話,為什麼人家就這麼打錢了?”

張元慶也沒有裝神弄鬼:“大叔,有些事情,不看你說什麼,而是看你做什麼。我打電話給縣長,意思就是舉報他們辦公室打白條,騙吃騙喝。

可是我又不能這麼說,這麼一說,就沒給縣長留麵子了。縣辦公室的事情,是他主管的。所以哪怕我說的是事實,話說得太尖銳,反而導致他反感。至於他打錢,更多是看在我的關係上,如果換個人,就算說話再好聽也沒用。